從工業革命到如今資訊時代的來臨,有越來越多的科技產品陸續被開發,使人類各方面的生活更便利,然而產品的背後卻隱藏著危機,如視聽家電、資訊及資訊產品之輻射、電磁波干擾,電池過充放電而產生爆炸等。若未能適當及有效的防範,將造成人們生命財產的損失。 有鑒於此,許多國家為了確保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、規定各類產品必須經過相關安全規範標準的檢驗,認證通過後產品方可銷售,以使產品達到一定的安全特性。一般國際間較為熟知的認證標誌有美國UL、ETL、歐洲CE、TUV、GS、日本PSE、中國CCC等。 |
電氣產品之一般性安規要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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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種類 | 安全要求 |
電擊 | 一般42.4V峰值或60V穩定直流電壓以下視為安全電壓。 |
能量 | 高電流供應器或高電容線路之相鄰端短路可能造成
在這種狀況下即使線路上是可接觸的安全電壓仍可能造成危險。 |
火災 | 過溫現象不論是在正常操作狀況下或由於過負載、零件失效、絕緣失效、接頭鬆脫等均會導致危險產生。 |
熱 | 正常狀況下操作產生的高溫將可能導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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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 |
導致危險的可能原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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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 | 接觸某些化學物質或吸入化學氣體將會造成化學危害。 |
輻射 | 產品散射出的某些形式輻射對使用者及維修人員造成危險,例如:無線電頻率、紅外線、紫外線、游離輻射以及高密度的可見光和雷射光。 |